平阳新闻网廉政频道 浙新闻办[2001]1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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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县监察局内设机构
  根据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县监察局职责,县纪委机关(县监察局)设7个职能室:
(一)办公室
  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;负责工作总结、报告和有关文件起草及信息综合、编发;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情况的综合、分析及统计等工作;承担机关秘书、文印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保卫、车辆调度等工作;管理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、对外接待及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日常事务等工作;负责全委会、常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;处理、督办上级和本委(局)领导交办的事项;负责委(局)机关的机构编制、奖惩、考核、工资福利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结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,协同县委组织部审核、考察乡(镇)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及县直属单位内设纪委(纪检组)、监察室的领导干部人选,并向县纪委常委会提出建议;协调机关各室的工作。
(二)信访室(县政府监察举报中心)
 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及党员、监察对象的申诉,综合反映举报信访信息;负责举报信访案件的承办、协办、转办、督办,对需要检查的信访案件进行初查;协调、指导各乡(镇)纪检监察举报信访业务工作。
(三)党风廉政建设室
  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综合工作,提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;督促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;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;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;承担县委、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;负责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工作。
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规划;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,组织实施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;负责制订、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;指导和检查各乡(镇)宣传教育工作。
(四)执法监察室(县人民政府纠风办)
  负责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(单位)和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决定的情况;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监督检查,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,指导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。
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,提出加强行风建设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;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;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全县行风建设,标本兼治,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。
(五)案件审理室
  负责管辖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案件的审理;负责申诉案件的复审、复核及备案案件的审核;承担重要疑难案件的咨询及《行政诉讼法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应诉事宜;负责对各乡(镇)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。
(六)纪检监察室
  负责承办对党组织、党员、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重要、复杂案件的核实、检查,提出处理意见,并作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;综合、协调、指导各乡(镇)、县直属各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。
(七)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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